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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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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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兰山商城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战决战阶段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 实战决战阶段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5-6月份相继进入实战阶段和决战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要求,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当下,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有效防范各类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 全区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持续加强以下行业领域:化工、建筑、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领域。 四、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彻底,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履行、措施是否到位,深入细致检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结束,具体分为实战、决战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战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5月份,各属地单位和部门要抓住省政府安委会对我区安全生产巡查的机遇,对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要增加督导检查的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5月上旬前,各属地、各部门要完成清单式管理,报区安委会办公室。5月20日前,各属地、各部门务必完成综合整治大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的整改清零,不能整改完成的纳入暂停生产企业清单,实施盯守管控。5月20日至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结束,各属地、各部门要采取断然措施,加强对各类高风险作业的监督,暂停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信息报告制度,要制定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需要报告的工作事项等,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要于每日15时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值班室报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各属地、各部门要落实派驻盯守制度,向重点监控风险点、停产企业、存在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派驻监督人员和专家,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管控措施。 第二阶段,决战阶段(6月1日至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结束)。6月份,各属地、各部门要组织“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整改缓慢、整改不力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暂停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活动,紧急情况下确需动火的,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禁止危化品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建项目试生产作业。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各属地、各部门要全员发动,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执法人员要下沉一线,蹲守重点企业,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月12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取消派驻盯守管控措施。各属地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实战决战阶段安全生产专班,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靠上抓落实。各属地、各部门要按照《兰山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兰办字〔2017〕77号)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短板问题,制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属地、各部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在5月13日前制定完成并下发实施。 (二)严格检查标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最高要求进行对照排查,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对企业落实法规标准、完善安全责任、执行规章制度、工艺过程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检维修作业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要帮助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期间,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属地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附:安全生产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安全生产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金波 区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管桂旭 区安监局局长 张克存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成 员:丁雪健 兰山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指挥中心主任 付文坤 区安监局副局长 朱中石 兰山消防大队大队长 公立新 兰山交通分局运管所所长 王建业 区经信局主任科员 李文全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苏振北 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督导室主任 徐 飞 兰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 市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李玉然 区住建局副局长 车贵利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倪明雪 区文化市场管理局副局长 吕千里 区农业局副局长 刘广东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立新 区公路局副局长 万胜新 区商务局主任科员 刘正兴 区旅游局副局长 樊吉勇 交警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管桂旭、付文坤同志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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