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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0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pypjd/2018-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8-01
 成文日期  2018-08-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spypjd/2018-0000006
发布机构: 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8-01
成文日期: 2018-08-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食药监食三函[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

  
附件【38号—临食药监函〔2018〕127号转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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