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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兰山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3-13    点击数:  
 索引号  79154751-1-13_A/2018-0606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03-13
 成文日期  2018-03-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兰山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9154751-1-13_A/2018-0606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成文日期: 2018-03-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工作区、村: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实际,特制定《兰山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3月13日

兰山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通过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三、工作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建立落实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3.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

4.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5.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7.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

8.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

四、时间安排

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3月10日前)。

1.各村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2.每月22日前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见附件)报开发区安监办。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全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见附件)汇总后开发区安监办。

(二)执法检查(3-10月)。

3月份,各村要结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排,对部分区职业健康重点监管企业、2017年未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的重点行业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由各村负责提供。

4月份,配合做好市级职业健康异地执法检查有关工作。

5月份,按照区局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发区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开发区将加强执法情况调度,根据调度情况实施重点督查和通报。

6-8月份,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和季节特点,继续对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前期执法未涉及,本地区突出的职业健康问题。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调度和复查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坚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9-10月份,按照区局有关执法标准,配合做好全市职业病危害“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异地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11月)。

各村要明确专人做好执法年活动期间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包括文件材料、检查记录、执法文书、处罚结案记录、公开曝光材料、提请关闭报告等在内的专项档案。档案主要用于迎接市安监局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

各村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全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月报表》(见附件)汇总后报送开发区安监办。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将执法年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加强执法保障。各村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要充分利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巡查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信息化保障能力。要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程序》(临安监发〔2017〕97号)要求,按程序报送。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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