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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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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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五一”假日及旅游旺季出游高峰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良好的节日旅游环境,保障稳定有序的旅游秩序,结合当前我区旅游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重点景区要及时掌握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提升应对人流高峰和突发事件等应急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大旅游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切实自觉杜绝各类旅游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近期,我省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大巴车连续两次发生交通事故,中国游客乘坐的大巴车在朝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各企业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排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一是旅行社要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尤其要做好旅游团队租(使)用车辆安全工作,按照《临沂市旅游客运包车专项治理实施意见》要求,必须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包车客运单位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包车合同,实行一运次一签订制度,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包车合同作为团队档案保存。随同导游或领队在行车前,要提醒、协助旅游者安全放置行李物品,谨防行李坠落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并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二是A级景区、星级宾馆等旅游服务等级资质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食药监、安监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要对景区雕塑雕像、消防设施、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购物设施、宾馆设施、餐饮服务设施等进行全面自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确保设施完好;对大型户外设施进行加固并设置围栏,防止游客靠近;严格管控景区游客数量,恶劣天气下加强游客疏导和分流,必要时采取临时关闭等措施,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一”假日期间,各旅游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盯紧假期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度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险情,确保万无一失。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置事故、上报告事故情况。电话:0539-8198520 5月3日,省政府进驻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区旅游局将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旅游安全专项督查、抽查。 兰山区旅游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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