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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7-12-22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68-8-06_C/2017-1222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7-12-22
 成文日期  2017-12-22  效力状态  已失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445268-8-06_C/2017-1222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2-22
成文日期: 2017-12-22
效力状态: 已失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7〕4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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