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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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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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建〔2019〕60号 各燃气企业: 为深入开展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遏制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和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事故教训,集中力量在全区开展一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非法行为大排查行动,彻底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取缔关闭一批非法经营燃气单位,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城镇燃气企业。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环节、特殊部位。突出燃气企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严格企业外来施工管理、是否与外来施工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以及资质是否齐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重点关注停产或关闭企业的装置设施等重点部位,比较隐蔽、易被忽视的事故易发点等。 (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一是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城镇燃气经营活动的;二是利用隐蔽场所从事非法倒灌的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开展集中整治及打非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7月31日结束。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4月30日前)。各燃气企业根据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安排专人负责隐患自查工作,确保人员到位,全面排查企业隐患,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区住建局组织燃气专家对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违法行为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登记,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成果巩固阶段(5月21日至7月31日)。各燃气企业根据联合检查情况,逐项整改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将整改报告(含整改后照片)及时报兰山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 五、相关要求 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整改。 附件: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全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管桂旭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相跃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先庆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科长 刘 军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副科长 王海荣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科员 王福强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科员 王昌硕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科员 周天宝 区住建局燃气监管科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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