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7年度交叉审计的整改办法 | ||||||||||||||||||||||||
| 2017-12-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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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李官镇委 李官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交叉审计的整改办法 李发〔2017〕72号 兰山区审计局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7月18日,对李官镇49个村2015年1月—2017年4月的村集体财务进行了集中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了部分问题,根据兰山区审计局的要求结合李官镇实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整改办法。 一、向村两委成员发放误工费的问题。应严格按照各级纪委文件规定及财务制度的要求,全部进行收缴,各村将收缴的资金必须交镇经管站管理。 二、购买烟酒茶叶等问题。应严格按照各级纪委文件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今后绝不在出现类似问题。 三、买流引产指标的问题。应严格按照各级纪委文件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应收未收承包费的问题。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相关的村应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集体收入应收尽收。 五、支付走访费用的问题。严格按照各级纪委文件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在出现类似问题。 六、支付往年饭店费用的问题。应写明情况,有相关会议记录,按镇集体财务规定进行报批。 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受益性科目: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会计科目规定的范围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属债权债务类科目:如应收、应付款等会计科目范围的,要逐笔进行核对,确保债权债务清晰无误。 八、发票不合规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使用正规票据。对于不能完善开具正规票据的,需写出情况说明。 九、库存现金余额的问题。相关村应严格财务管理规定,该收缴的,进行收缴,该完善票据手续的,完善票据手续,通过一系列会议进行研究,依据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中共李官镇委 李官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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