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兰山区2025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5-11-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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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粮改饲政策是近年来我国农业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在我国主要粮食供需结构失衡、饲料作物供应不足、畜牧业发展受限的背景下,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采取的一项举措。通过粮改饲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缓解库存压力,补齐优质饲草料供应短板,促进“种养结合”,提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临沂市财政局临财农指【2025】1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粮改饲项目,加快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缓解玉米库存压力,增加优质饲草料供给能力,实现降低养殖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提升畜产品质量。2025年,全区粮改饲绩效考核总面积0.29万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543万元。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一)相同点 补助对象与市局文件要求相同。 1、养殖企业。标准是奶牛存栏数在100头以上、肉牛、驴年出栏数在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数在5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智慧畜牧系统赋码”,并且配备由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环保处理系统(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2、专业从事青贮饲料收贮的企业和合作社。相关企业和合作社年销售量应达5000吨以上。 (二)不同点 1、补助标准:上级文件2025年的补助标准是平均每亩162.98元。我区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的补助标准是每亩补贴160元,2023年未实施完成的补助标准是每亩155.48元。 2、项目验收方式:上级文件要求青贮工作结束后,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聘请第三方来进行项目验收。我区根据兰山区实际情况由兰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邀请市局部分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报告。 3、拨款方式:上级文件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根据验收报告补贴金额进行拨款,具体拨款方式未作详细要求。我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企业根据验收报告写出拨款申请,由兰山区财政局拨款至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财政所,镇财政所按照2025年该项目实施单位实际补贴金额进行拨款。 四、涉及范围 1、适用对象 兰山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以及专业从事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和合作社。 2、适用范围 兰山区辖区内。 五、执行标准 1、执行口径 按照粮改饲补助标准,根据辖区内项目单位的实际收贮情况,按照《2025年兰山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补贴。 2、文件有效期 2025年12月30日。 六、其他 (一)注意事项:有两种饲料不属于补贴范围。 1、黄贮、微贮饲料。 2、非2025年贮存的青贮饲料。 (二)关键词解释 青贮玉米:将鲜玉米棒连同鲜玉米秸秆粉碎,通过青储发酵的方法制作成青贮饲料的玉米。 (三)新旧政策差异 粮改饲项目每亩补助金额因上级每年下发的绩效考核面积和资金数额的不同,补助金额每年都不相同。如:2023年为不超过155.48元/亩;2024年为不超过159元/亩;2025年为不超过160元/亩。 七、解读机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指导科 解读人:肖映红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058762 电子邮箱:lsqxmsyjjsfwzx@l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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