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题解读:关于《关于2023-2024年高标准农田结(节)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汇报 | ||||||||||||||||||||||||
| 2026-07-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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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6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3-2024年高标准农田结(节)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汇报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整改相关工作要求,需加快消化历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沉淀。我区2023、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片区仍存在灌排、道路、机井防护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问题,制约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同时对照全市乡村振兴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部署,依托中心城区以城带乡优势,统筹盘活存量涉农资金,补齐农业生产硬件短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特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统筹两年结余资金同步实施,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评审,提请本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议题目的 严格落实上级高标准农田资金整改工作要求,统筹用好2023、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集中实施片区配套提升工程。明晰镇级、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三方工作职责,实行节点化、清单化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耕地稳产增产能力。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后期管护全链条机制,盘活存量财政支农资金,筑牢区域粮食安全底线,为全区乡村振兴片区化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业基础。 三、议题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统筹用好2023、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资金全部用于原有高标准农田片区配套增建工程,重点实施灌排沟渠修缮、田间道路硬化延伸、机井泵站配套完善、农田防护设施补建四类工程,同步统筹两个年度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评审,各项前期技术论证工作全部到位。 2.实施主体与责任划分 由属地镇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全面负责招投标、占地清障、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申报及建后管护全流程工作,落实“谁招标、谁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参与施工招标,负责建设标准把控、现场质量督导、验收统筹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控、跟踪评审与绩效评价,三方分工协作、层层压实建设责任。 3.分阶段推进时序安排 6月份完成市级方案批复、财政评审、工程限价及区级各类审批;7月份确定实施主体,完成全部招投标准备;8月份办结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全部开工手续;9月份召开项目启动会、开展技术交底,正式进场施工;10—12月份全面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进度督查,按期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4.各级工作落实要求 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做好资金保障与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区农业农村局对标国家、市级建设标准,常态化下沉现场督导,紧盯隐蔽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从严管控工程质量。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照月度季度节点压茬推进,主动化解占地施工矛盾,做好群众沟通疏导,严防信访、安全事故,保质保量完成配套工程建设。 四、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通过。 议题解读人:胡乃志 联系电话:5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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