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万猛货物托运部等26户经营主体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
2025-08-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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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万猛货物托运部等26户经营主体: 本局于2025年07月31日依法对上述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述经营主体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上述经营主体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上述经营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联系人:王景军 郭明军 联系电话:0539-8225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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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名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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