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 ||||||||||||||||||||||||
| 2025-12-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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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磊: 为调查了解你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食品“猪肉”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将《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临兰市监询〔2024〕4627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日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 临兰市监询〔2024〕4627号 张自磊: 为调查了解你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食品“猪肉”的行为,限你店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到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708室综合执法七中队,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店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你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你店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你店经营的涉案食品“猪肉”的进货票据,资质证明等具体材料。 如你店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马军波、马蕾 联系电话:1665396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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