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 | ||||||||||||||||||||||||
| 2025-12-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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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磊: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食品“猪肉”的购进和销售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将《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临兰市监限提〔2024〕4627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日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临兰市监限提〔2024〕4627号 张自磊: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食品“猪肉”的购进和销售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你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交易记录、涉及“猪肉”的进货票据等证明产品来源的材料; 联系人: 马军波、马蕾 联系电话:16653962105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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