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
| 2025-12-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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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浚河福食品经营部(经营者:范健辉) 本局于2025年12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临兰市监罚催〔2025〕299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临兰市监罚催〔2025〕299号),本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临兰市监罚催〔2025〕299号 兰山区浚河福食品经营部(经营者:范健辉) 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兰市监处罚〔2025〕299)。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一、没收违法所得155.00元; 二、并处罚款5000.00元; 以上罚没金额合计515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壹佰 伍拾伍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王 阔 联系电话:0539-8301519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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