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市监询通〔2026〕020202号 | ||||||||||||||||||||||||
| 2026-09-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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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启阳同城速递服务中心(王谚光) : 为调查了解你在租赁经营活动中涉嫌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请看到公告后7日内到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银雀山一所执法二队,地址:兰山区红旗路与兴隆路交汇西50米路北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店自营业以来使用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的明细及交易记录。 2、关于临兰市监责改【2026】02021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记录。 3、其他你需要自证的相关材料资质。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葛峰 联系电话: 0539-8358315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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