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保障 | ||||||||||||||||||||||||
2019-12-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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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水安全标准 饮水安全标准是贫困户能够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身体健康。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水量就是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不少于20升;水质就是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或根据水质检测报告判断;用水方便程度就是贫困户到取水点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就是贫困户家中每年断水天数不超过36天,如果是定时供水的户,要结合户内水缸、水罐、水窖等储水设施评价用水量需求得到满足的天数。四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 二、通自来水 贫困户所在村通自来水的,贫困户必须通(如果贫困户离村庄较远,可采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入户工程费用适当减免(各地进一步细化减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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