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板材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案
2026-07-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31897-2/20260728-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板材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案
索引号: lanshanqu00431897-2/20260728-00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事故预警
发布日期: 2026-07-28

基本案情

2026年6月10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移交线索到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板材厂进一步调查发现检查发现:该企业工厂门口除尘器和室内两台除尘器锁气卸灰装置未安装翻板,处于失效状态;室内两台除尘器未安装锁气卸灰故障报警;室内两台除尘器未安装风压差监测报警系统;企业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未提供粉尘清扫记录,室内除尘器周边积尘严重。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进一步立案调查。

裁量基准

以上行为1-3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C档的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肆万伍仟元(¥:45000)整的行政处罚。

以上行为4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4号A档的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壹万元(¥:10000)整的行政处罚。

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拟对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板材厂作出罚款伍万伍仟元(¥:55000)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锁气卸灰翻板缺失,卸灰口常开,火星易窜入灰斗引爆;无故障报警导致卡堵难以及时发现,灰斗持续积灰;风压差监测缺失则导致无法感知风压异常,以致粉尘外溢或吸风骤减下作业环境粉尘浓度升高;积尘严重或可形成爆炸源。以上种种环环相扣,令除尘设备沦为“定时炸弹”,安全生产不可侥幸,隐患排查不容懈怠,风险长期累积,必须立即整改。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