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0〕4号) | ||||||||||||||||||||||||
| 2020-03-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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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4号 为保障山东临沂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山东临沂朱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山东临沂锦城(小湖)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兰山区半程镇小郝埠村,半程镇西部,东至小郝埠村土地、西至小郝埠村土地、南至沂蒙变电站、北至小郝埠村茶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半程镇小郝埠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位置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朱潘社区,白沙埠镇中部,东至朱潘社区土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临南街绿化带、北至朱潘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白沙埠镇朱潘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位置范围:兰山区半程镇赵家村,半程镇南部,东临水厂用地、西至赵家村土地、南临水厂用地、北至赵家村田坎。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半程镇赵家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东临沂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山东临沂朱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山东临沂锦城(小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5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半程镇人民政府、白沙埠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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