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0〕26号) | ||||||||||||||||||||||||
| 2020-05-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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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26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枣园镇侯家窝村、谭家庄社区、琅琊庄社区,枣园镇中部,东至谭家庄社区旱地、西至侯家窝村水田、南至琅琊庄社区水浇地、北至谭家庄社区沟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侯家窝村、谭家庄社区、琅琊庄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枣园镇谭家庄社区、琅琊庄社区,枣园镇中部,东至谭家庄社区水浇地、西至谭家庄社区水浇地、南至琅琊庄社区水浇地、北至谭家庄社区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枣园镇谭家庄社区、琅琊庄社区。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东苗庄村,三合屯社区,兰山区南部,东至临沂市政辰坤置业有限公司,西至商城路,南至老机场街,北至银雀山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东苗庄村,三合屯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兰山区看守所、拘留所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临沂市政工程二期改造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公共设施、还建安置用地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枣园镇人民政府、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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