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2019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征地公告 | ||||||||||||||||||||||||
| 2020-03-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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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73号 2020年3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19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07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4.469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总面积0.3983公顷(耕地0.3904公顷、农村道路0.007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二: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总面积0.6304公顷(耕地0.4604公顷、林地0.164公顷、农村道路0.00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三: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总面积0.6611公顷(耕地0.5246公顷、林地0.0656公顷、农村道路0.0149公顷、沟渠0.0469公顷、草地0.009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四: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夏家村、戴城子村、鄅古城村,总面积1.267公顷。其中夏家村0.6436公顷(耕地0.1908公顷、林地0.4528公顷);戴城子村0.5442公顷(耕地0.3226公顷、园地0.0309公顷、林地0.077公顷、农村道路0.0035公顷、设施农用地0.1011公顷、田坎0.0091公顷);鄅古城村0.0792公顷(耕地0.0652公顷、田坎0.01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五: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陈城子村,总面积0.124公顷(耕地0.0866公顷、林地0.0107公顷、农村道路0.0018公顷、坑塘水面0.024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六: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朱高村、陈城子村,总面积0.1351公顷。其中朱高村0.0743公顷(耕地0.0733公顷、农村道路0.001公顷);陈城子村0.0608公顷(耕地0.0598公顷、农村道路0.00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七: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鄅古城村,总面积0.2289公顷。其中戴城子村0.0816公顷(林地0.0790公顷、沟渠0.0026公顷);鄅古城村0.1473公顷(耕地0.1447公顷、沟渠0.002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八: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鄅古城村,总面积0.6105公顷。其中戴城子村0.4643公顷(耕地0.1438公顷、林地0.2965公顷、农村道路0.0209公顷、沟渠0.0031公顷);鄅古城村0.1462公顷(耕地0.1431公顷、沟渠0.003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九: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总面积0.0573公顷(园地0.0398公顷、林地0.0128公顷、农村道路0.004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十: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总面积0.3567公顷(林地0.3541公顷、农村道路0.002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07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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