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征地公告 | ||||||||||||||||||||||||
| 2020-03-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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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74号 2020年3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08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4.478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丈埠屯村、乾沂庄村,总面积4.4786公顷。其中化沂庄社区2.6663公顷(耕地1.3736公顷、农村道路1.2705公顷、沟渠0.015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66公顷);丈埠屯村1.7857公顷(耕地1.1257公顷、农村道路0.6503公顷、沟渠0.0097公顷);乾沂庄村0.0266公顷(农村道路0.026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0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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