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20批征地公告 | ||||||||||||||||||||||||
| 2019-04-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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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59号 2019年4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301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18.255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总面积1.4667公顷(水浇地1.3853公顷、农村道路0.0226公顷、沟渠0.032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6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总面积1.84公顷(旱地1.7215公顷、其它林地0.0161公顷、农村道路0.0523公顷、沟渠0.050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三:位于兰山区汪沟镇张家寨村,总面积1公顷(水浇地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四:位于兰山区半程镇小柳汪村,总面积1.4891公顷(水浇地1.4212公顷、农村道路0.0295公顷、坑塘水面0.038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五: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原韩家村)、东方城村,总面积2.6324公顷。其中东方城村(原韩家村)1.2686公顷(水浇地0.0792公顷、旱地1.1534公顷、有林地0.0072公顷、坑塘水面0.0288公顷);东方城村1.3638公顷(水浇地1.363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六:位于兰山区汪沟镇许家寨村,总面积1公顷(水浇地0.3978公顷、旱地0.5161公顷、设施农用地0.086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七:位于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总面积6.6666公顷(旱地6.3969公顷、农村道路0.0644公顷、沟渠0.205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八: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前街村,总面积2.1608公顷(水浇地1.1029公顷、旱地1.039公顷、农村道路0.018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30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539-872907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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