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兰山区2019年第1批征地项目公告 | ||||||||||||||||||||||||
| 2019-04-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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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55号 2019年4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272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1.378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兰山区李官镇李官社区(原崔家村),总面积1.3783公顷(水浇地0.0002公顷、果园1.3685公顷、农村道路0.009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27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539-872907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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