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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腕治理餐饮油烟污染
2019-07-25    点击数:  
 索引号  20190807-000205-62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腕治理餐饮油烟污染
索引号: 20190807-000205-627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文明创建
发布日期: 2019-07-25

认真检查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情况,确保净化设施高效运转

为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多次召开餐饮油烟治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责任再明确、标准再细化、任务再分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摸清治理底子,强化台账式管理,统一配备油烟清洗监督卡,全力抓好5875家餐饮点和415家烧烤点的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定期清洗,杜绝露天烧烤和"土炉具"。坚决执行"网格管理、重点检查、包干督导"制度,每晚由科级干部带队,对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高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区累计检查餐饮单位26144次,累计停业整顿285家。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刘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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