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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市场监管局多举措确保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2020-02-03    点击数:  
 索引号  20200204-000108-96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市场监管局多举措确保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索引号: 20200204-000108-96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文明创建
发布日期: 2020-02-03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在食品销售单位(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传播和蔓延,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保障市场销售食品安全

一是要求各食品销售单位(者)要暂时停止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入场销售。

二是要求各食品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查验记录;要督促白条禽及禽肉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

三督促各食品销售单位(者)加强对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防护,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散装食品,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四是督促各食品销售单位(者)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工作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

五是加强协作,联防联控,加强对食品销售单位(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搞变通的,依法进行查处。(刘兰涛 武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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