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宣传 | ||||||||||||||||||||||||
| 2021-04-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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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临沂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为提高广大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秩序和爱护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4月27日上午,兰山区委编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金一路宣传点开展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条例的内容。据统计,当天已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发送宣传资料600余份。 《条例》的颁布为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镇环境,提高城市市容品质和市民生活质量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兰山区委编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也将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文明意识、法律意识,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共同营造整洁、美丽、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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