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一小清河路校区开展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 | ||||||||||||||||||||||||
| 2021-06-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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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溺水事件发生,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宣传安全常识和防护措施,6月11日,临沂第一实验小学清河路校区开展了“预防溺水,人人有责”志愿服务活动。 早晨7时40分,正值学生进校时间。学生志愿者们高举志愿服务大旗,身披绶带,带着防溺水宣传单页来到校门口,向送学生的家长讲解防溺水知识,普及预防和自救措施,并号召家长们尽到监护责任,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监督孩子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得到了家长的一致肯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去呵护。此次活动的开展,对于落实关于做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要求,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网具有重要的意义。(杨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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