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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十六中积极劝导居民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
2021-09-13    点击数:  
 索引号  20210914-000207-1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十六中积极劝导居民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
索引号: 20210914-000207-1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文明创建
发布日期: 2021-09-13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方便成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也大幅度上升,非机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日益突显,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颅脑损伤的事例越来越多。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系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9月8日临沂第十六中学党员进入金升社区“双报到”,积极并耐心劝导居民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

“同志你好,骑行电动车建议您佩戴头盔。”“佩戴头盔可以提高自身防护能力,也是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 “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你看旁边很多人都戴了头盔,戴好头盔对自己安全有保障。”党员们在金升社区各个出入口处执勤,在保障秩序之时对电动车驾驶员开展佩戴头盔的劝导工作,全力提高社区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有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听了党员志愿者的劝导后说:“我今天着急出门,忘记了,下次一定戴好头盔再出门。”人人都要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头盔,不仅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更是对家人、家庭应尽的责任,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目前,全市都在开展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工作,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我们不仅应该守护好路口交通秩序,更应该积极倡议市民佩戴安全头盔,真正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群众心中。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刘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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