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卫健监督执法大队做好四小场所创卫工作 | ||||||||||||||||||||||||
| 2023-04-27 点击数: | ||||||||||||||||||||||||
|
||||||||||||||||||||||||
|
||||||||||||||||||||||||
|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兰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始终坚持“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理念,严格按照复审工作标准,全力做好“四小场所”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针对“四小场所”公示栏缺失破损、无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各种警示标识不全等问题,执法大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加大经费投入,积极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全区公共场所管理水平的突破口,落实分工负责制,做到大队长负总责、分管队长具体负责、辖区科长包片负责、工作人员点位负责“四到位”,确保全区“四小场所”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为统一全区“四小场所”创建标准,投资5万元印制了卫生监督公示栏、消毒记录本、宣传警示标语等,陆续发给各经营单位。 三是打造点位亮点。针对创卫工作中“标准不统一、要求不一致”问题,开展“四小场所创卫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重点对场所的基本设置、证照公示、管理制度、工作档案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组织各科室人员到现场参观、学习,并要求严格按照“示范点”标准,对“四小场所”进行规范化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创卫工作水平。 四、加大督导力度。为持续加大辖区内“四小场所”创建工作力度,执法大队将抽调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创建工作督导小组”,根据辖区分工,对各综合监督科 “四小场所”创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