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人社局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实践活动 | ||||||||||||||||||||||||
| 2023-07-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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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培养文明习惯,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近日,区人社局在傅屯社区开展“学条例、树新风”文明实践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统一穿着红马甲,充分发扬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兵分三路”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一组化身“文明宣传员”,为社区居民发放《条例》宣传册,入户宣传讲解公共秩序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文明行为规范,号召居民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二组化身“环境保洁员”,佩戴口罩,手拿抹布、铲子、扫帚等工具,清除小区内的小广告,清捡绿化带中的杂草、烟头、塑料袋等垃圾。三组化身“交通劝导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导过往行人及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引导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志愿者们的耐心讲解、礼貌服务和认真劝导,得到了小区居民与过往行人的配合与称赞。很多群众纷纷表示,愿意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遵守和践行《条例》,维护文明城市良好形象,争做文明有礼临沂人。(巩莎莎 吴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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