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202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5-07-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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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1、制定背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在2025年3月25日发布的教基厅函〔2025〕5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同时结合兰山区实际,制定的方案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目标任务 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落实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三、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1.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2.小学毕业初中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用范围: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兰山街道、柳青街道、义堂(朱保)镇、半程镇、枣园镇、方城(新桥)镇、汪沟镇、李官镇、兰山经济开发区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 四、与上级政策异同 认真贯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临沂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2025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与上级政策相同点 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落实特殊群体支持措施、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二)政策细化点 1.学区管理更细致:《方案》的第一条基本原则中第三条对于学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学区内公办的小学和初中学校招生采取一体化的形式进行管理。 2.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审核批次更明确:《方案》第二条招生办法中的第四条“办法说明”部分,对入学批次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即共有5个录取批次,采取依次录取的方式使录取流程更为公开、透明。 3.随迁子女积分规则更灵活:《方案》第二条招生办法中第二类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积分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4.新增未来政策衔接:明确自2030年起,城区非九年一贯制初中不再实行对口直升,提前为教育资源均衡化调整预留时间。 五、其他 1.常住人口房产要求:作为入学依据的自有房产,须为住宅性质(工业用房、公寓、车库等无效),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产权份额不少于50%,且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实际交房入住。 2.随迁子女证件时效:随迁子女入学的居住证、职工社保/纳税申报信息需在2025年7月29日前办理完成,否则平台无法读取信息。 3.文件有效期:方案仅限用于指导2025年兰山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招生。 六、关键词解释 一网通办: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完成四级实名认证后,在线填报入学信息,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实现“零跑腿”“一次办好”。 阳光分班:学校在招生结束后,通过随机方式划分班级,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确保班级生源均衡。 多渠道咨询:设立区招生办公室(临沂第六中学三级部,电话0539-8184032)及各学区、各学校咨询电话,方便为家长服务答疑;招生信息通过网站、微信、爱山东APP等多平台公布,保障知情权。 七、解读机关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人:周云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84032 电子邮箱:jjk@l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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