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兰山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 | ||||||||||||||||||||||||
2018-12-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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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日,兰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兰山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8〕4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城市,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加快产业集聚,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兰山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如下。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统揽,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倒逼机制,推进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和“退城进园”,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包含四个内容:坚持规划先行、绿色发展、市场主导、保障就业原则。 (二)任务目标。 严格执行《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中重点产业准入标准及搬迁要求,中心城区内不再新上钢铁、焦化、化工、铸造、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建陶、石灰、页岩砖、耐火材料等重污染项目,现有企业依法逐步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三)工作方向。《方案》的工作方向主要有木业方向和焦化企业两大方向。其中木业企业充分运用环保、安全生产等倒逼机制,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壮大提升一批”的总要求,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焦化企业涉及单位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的焦化设备于2020年10月31号前关停退出。 (四)主要工作。《方案》规定主要做好6项工作。1、做好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征收;2、鼓励企业就地转型升级;3、加强资金政策扶持;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5、加强融资政策;6、困难职工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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