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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
2019-09-1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67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内部规章制度】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19-0000672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19-09-1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治理结构…………………………………………………2

第三章 管理机制…………………………………………………4

第四章 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5

第五章 财务管理…………………………………………………5

第六章 学校标识…………………………………………………6

第七章 附则………………………………………………………6

附件…………………………………………………………………7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办学章程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西郊校区始建于1968年,原名为临沂西郊职工子弟学校,2001年2月更名为临沂西郊实验学校,是兰山区直属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现分为:学校本部、初中部、东校区。

学校提出了“明道治教 养心树人”的办学理念,秉承 “德以立校 文以化人”为办学宗旨,确立了“德智双全 身心两健”的办学目标。努力培养懂礼仪、讲诚信、善思考、敢实践、有特长的一代新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学校总部校址为解放路与宏大路交汇,东校区校址为兰山区解放路216号。

第三条 学校由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举办,经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实施九年一贯制完全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办学目标:德智双全 身心两健

第六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二章 治理结构

学校实行分权制治理结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党总支、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各治理主体互相制约,防止决策失误或某一方权力过度膨胀。

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审定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行动纲要、战略规划、人事聘任方案、职称推荐方案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教代会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除会议议程等有关程序性事项外,所有方案不得采取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方式。

为防止教代会决策因时间变化、上级政策调整等各种原因带来的失误,特殊情况下,校长有权对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提出暂缓实施的建议,提交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可对有明显问题的方案实施冻结,待下一次教代会审议修改后实施。如有必要,也可经主席团同意,提前召开教代会,对相应方案进行修订。如教代会认为原方案没有修改必要,则仍按原来的决策执行,校长不得再次干预。

第十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主要由校长、副校级干部和主持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干部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教职工的聘任,确定各年级各部门岗位编制及职级总量,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校务委员会采取审议制,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

第十 学校党总支要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

第十 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校服选用、食堂管理等,学校应通过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对学校相关事项可以提出建议案,学校相关方面必须做出回应。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由推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对一定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诸如行为规范、食堂管理、校服选用等事项提出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随时协商,并做出回应。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务处、政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和工会办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 学校实行扁平化、分布式、分权制、制衡型的管理机制。

第十 扁平化组织结构。减少学校管理层级,副校级干部直接兼学部或中层部门负责人,学部作为学校的事业部门,集教育、教学、科研、人事于一身。中层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年级协商、合作开展工作。

第十 分布式领导。学校通过明确管理主体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发挥每一个岗位的领导作用。年级和各部门要依据不同的任务特点和成员能力,确定不同岗位的领导职责,根据实际需求和实施效果,各岗位可以动态更替。分布式领导的每一个岗位的负责人即是所负责领域的最高责任人,即使行政职务高于该岗位的领导者,在这一领域也应当接受其相应的领导。

二十 分权制。学校与各年级、各部门、各学科实行分权分责的管理机制,在教育教学、人事诸方面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同时赋予相应的权力。

二十一 制衡型。学校所有的权力均应受到相应制约。不仅学校治理主体各方需要相互制约,管理机制内部各岗位、各领域、各环节,也要明确相应的制约机制。

第四章 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 在课程与教育教学领域,校长通过教务处和教研室,负责课程规划,明确教育教学的价值追求和基本原则,确定相关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各学科应该允许他们以适合的教学方式进行相应探索。

第二十 学校构建教务处、教研室与学科共同对教育教学质量负责的机制。教务处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年级设立学科教研组,接受教务处和学科的双重领导。

第二十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编制、教育教学资源的调配、日常教育教学事务的管理工作,以协商、协调、合作的方式开展工作。

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 财务工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提前由学校和各部门根据部门新年度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审议。学部、部门负责人为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预算内支出的审核工作,对是否符合财经纪律、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予以把关。

第二十 财务工作必须相互制约。按照“不让有权的人理财,不让理财的人有权”的原则。签批权只能在预算内有效,不得签批预算外的任何支出。

第二十 实施财务审计制度。为确保财务工作安全、规范,对学校的年度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每年度进行一次。审计工作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相关人员负责,财务人员回避。

第六章 学校标识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标识为

其寓意见附件一

第七章附则

学校及各部门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学校标识

1、图案:

寓意:

以西郊二字首字母“X、J”和图形“书籍”、“心形”以及“师生人物形象”作为主要元素。字母“X、J”直观的体现了设计主题。“书籍”是“智慧”的化身,代表了读书,象征着知识。“心”是“爱”的象征,心形通常用来寓意道德、情感、精神甚至智力。古往今来,它都是象征“爱”的主要标志,心形突出了学校办学理念“明道治教,养心树人”以及师风“四心”。“师生人物形象”直观体现了教育行业特点,老师和学生形象生动。

2、吉祥物“明明”、“心心”

解读:吉祥物设计汇聚了学校自身的品牌形象,卡通形象是品牌的图腾,是品牌的化身、象征,体现学校本身的理念和精髓。取名“明明”和“心心”突出了学校明心教育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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