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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九中学章程
2020-01-1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6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九中学章程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16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1-10

临沂九中建校于 1982年10月,占地76亩。南校区2013年9月建成,占地34亩。学校先后被评为新世纪中国特色学校、全国奥林匹克竞赛金牌学校、全国中小学节约型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省教学示范学校、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省素质教育实验学校、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省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省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实验学校、省劳技教学先进单位、省创新教育研究基地、市文明示范单位等。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临沂第九中学,英文名称为LinyiNo.9 Middle School。校址为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39号。南校区校址为临沂市兰山区清河北路19号。

第三条 学校由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举办,隶属兰山区教育体育局,经临沂市兰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为三年制初级中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秉持“以有担当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以“文明、和悦、责任、阳光”为校风,以“浸书香、观世界、爱生活、重体验、怀天下”为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思想,确立“宽严相融、德智相通”的教风和“审问慎思、笃学敏行”的学风。读书浸润,创建书香校园;丰富课程,创建活力校园;完善评价,创建和谐校园;与时俱进,创建科研校园;文化传承,创建魅力校园。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后勤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由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任免。党总支、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

第六条 学校坚持教代会讨论审定学校重大方针政策的民主决策机制,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和《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2014.12.29)》,制定《临沂第九中学规章制度汇编》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遵循。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行动纲要、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评价调整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改变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学年一次。确有需要应急讨论审定的事项,由工会组织临时召开。

第七条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主要由校长和副校级干部组成。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负责领导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确定各年级各部门岗位编制,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奖惩等,在周一上午第一、二节课时间召开。

第八条 学校党总支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党员会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召开,每月一次。

第九条 行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全体行政干部参加,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校长办公会决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部署学校行政工作等,在周五下午第一、二节课时间召开。

第十条 德育工作研讨会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主持,政务主任、年级主任、综治办主任、团委书记参加,贯彻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精神,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德育工作计划,落实对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教师师德教育,做好对各年级、各班级管理工作的指导与评价,优化育人环境,保证育人方向。在周一下午第一、二节课时间召开。

第十一条 教学教研例会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主持,教务主任、年级主任、教科室主任参加,贯彻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精神,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审查各年级、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做好对各年级、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的宏观指导、协调工作,并对各年级、教研组、备课组进行教学评估。在周一下午第一、二节课时间召开。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评优树先等工作。组成人员由校务委员会提名,提交教代会审定。学术委员三年一个任期,每个任期需调整三分之一委员。

第十三条 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校服选用、食堂管理等,学校应通过学生会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对学校相关事项可以提出建议案,学校相关方面必须做出回应。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由相关方面推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沟通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事项,每年11月份进行换届。对一定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诸如行为规范、食堂管理、校服选用等事项提出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听取,随时协商,并做出回应。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审议通过当年度“家长教师协会”名单。家长教师协会主任由一名教务主任兼任,家委会主要成员担任副主任,根据学校课程安排积极协调组织推进各类校本课程建设。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 “三年三个第一步”序列德育模式带动学生文明健康向上。针对学生实际,细化德育内容,对各年级加强爱国教育,培育传统美德,同时据学龄特点明确德育重点:初一重点抓习惯养成教育等,完成“小到中”的过渡,迈好中学第一步;初二重点抓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止两极分化,迈好青春期关键的第一步;初三重点抓价值观念教育等,培养适应社会能力,迈好人生第一步。强化“政务处—年级组—班主任—班级”的德育管理线,发挥道德讲堂等校内外德育基地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络。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政务处、年级组形成系列材料。

第十六条 家委会全方位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整合社会资源,长期开展“家长沙龙”、“魅力家长进课堂”校本课程建设行动,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合作育人的亮点工程,努力构建家长、师生共成长的育人体系。

第十七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体艺卫司“体育艺术2+1项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 依托课程整合,全力推进课程改革,全面细化学校管理,全程促进师生成长,全员关注学习生态,构建全员课程育人体系。以“浸书香、观世界、重体验、爱生活、怀天下”为主题打造校本教材,形成美德文化课程、体艺美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学科拓展课程、国内外修学课程五个课程系列。关注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成立学生社团,每周设立“课程选修日”。通过社团课程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 关注教师专业精神与自身素养,抓好教师队伍业务建设。制定教师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实施专业技能学习、教师素养修习、职业幸福体验、生活化拓展的“四层教师学习”。通过校本课程研发中心――名师工作室――备课组――教师的“四级管理体系”,加大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的培养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合格、优秀、标兵、首席教师的“四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十九条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落实教学质量过程管理。抓好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对教师的常规教学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定期召开研教会、教研(备课)组长会议、家长会、班主任会、班级教导会、学生会,研究学校教学工作,检查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的指导与评价。

第二十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学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关注教育教学新进展,对接国内外最前沿的教育,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重视校本教研,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课程研究,努力构建校本的教育教学模式。

第二十一条 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习惯。重视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组织教学比赛、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交流会和研讨会,扎实推进课堂教学的研究。深入课堂,了解、掌握任课教师教学水平,检查、指导教师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学分制管理评价。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不以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严格禁止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第四章 人力资源工作

第二十五条 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学年由校长聘任。新任干部由校长提名,党总支组织考察,民意测评满意度超过80%,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聘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与年级、部门双向选择的聘任机制,以实现师资的优化组合,尽可能让教职工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校长通过校务会确定各年级、各部门的编制,确定双向选择的相关规定,年级、部门与全体教职工实施双向选择。南北校区一体化管理,原则上每位教职工均应在南校工作至少三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按德、能、勤、绩全面评价教职工,根据个人业绩评优树先,表彰奖励。

第五章 学校标识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标识。

临沂九中校徽:以红、蓝为主色,象征着青春的激情和活力。校徽整体形状呈圆柱状,如擎天支柱,象征着九中教书育人思想之端正,事业之灿烂辉煌,也寄寓九中莘莘学子学有所成。主体部分为“九中”的变形字体。“九”与“中”融为一体,寓示着九中的每位学生在辛勤园丁的培育下茁壮成长。外面的圆圈,如飞龙绕柱,体现腾飞、振奋、开拓、创新之意,寓意九中在新世纪必将振翼高飞;更如张开的怀抱,表明“九中”是教书育人的成功园,也是大气磅礴的爱心园。中间的一竖犹如擎天支柱立于天地间,庄重、典雅,表明九中办学方向明确,也象征求知之路,九中师生在知识的天地间奋力翱翔,“养浩然之气,弘博学之志”,寓含学业永无止境,成功园里永铸灿烂和辉煌。

临沂九中校歌:《九中未来因我更闪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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