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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十三中学 教职工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2020-09-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1-000003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十三中学 教职工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1-000003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9-03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中层教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上级文件精神的执行,结合学校评优评奖实施细则,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负责政策性问题的解释,负责教师评优过程的监督、答疑等工作。

2、成立分管校长为组长,部分教干、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查验、统计、公示、所有材料的归档整理封存等工作,工作过程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考核,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评选条件:

1、依据上级有关评选各类优秀、奖项及年度考核的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2、无违法犯罪、违背师德行为,无违反上级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劳动纪律的在职教职工有评优评奖资格。

3、中途接班或任职的以每学期期中考试为界。期中考试前中途接班或任职,接替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期中考试后中途接班或任职,原任者和成绩有提升的接替者均有评优评奖资格。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市、区、镇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在职在岗的一线任课教师、兼课的教学管理人员。

2、名额分配:按照教体局分配的名额按各年级教师数、教学业绩等综合考评分配名额,名额侧重在中考或联研考试各学科综合排名靠前的年级,名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高年级。

3、评选办法:依据教师本学年度的上、下两学期期末综合量化考评总分相加,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年级人选。

4、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在区级优秀教师中产生,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依据综合量化总分,由领导小组投票产生。

注:1、凡并列情况下负责年级管理的教干(侧重毕业年级)、其他教干、管委会成员、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依次优先。情况相同者,按连续任职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2、镇级优秀教师在区级优秀教师之后根据分配名额按照综合量化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放弃参评教师无权私自转让优秀名额,该名额由学校和年级确定递补人选。

3、下学期调离本校的教师无资格参评。

(二)市、区、镇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教干,教辅、管理、服务等非教学人员。

2、区级优秀工作者评选办法:

依据本学年度的上、下两学期期末综合量化考评总分相加,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3、镇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之后根据分配名额按照综合量化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放弃参评教师无权私自转让优秀名额,该名额由学校和年级确定递补人选。

4、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产生,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依据综合量化总分等因素,由领导小组投票产生。

注:1、凡并列情况下评议分高者优先。

2、下学期调离本校的教师无资格参评。

(三)市、区、镇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1、区级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按照教体局分配名额,从高年级依次分配。

2、区级优秀班主任人选确定办法:依据《临沂第十三中学班主任量化评价办法》,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3、镇级优秀班主任在区级优秀班主任之后根据分配名额按照《临沂第十三中学班主任量化评价办法》确定人选。放弃参评教师无权私自转让优秀名额,该名额由学校和年级确定递补人选。

4、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在区级班主任中产生,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依据班级量化总分,由领导小组投票产生。

注:1、得分相同者,按连续担任班主任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2、获得区级优秀教师的班主任不再参与区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3、未干满一学年的班主任无资格参评。

4、学年内班级发生重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优秀班主任参评资格。

四、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自表彰之日起三年内不重复表彰同等荣誉。

(四)教体局各科室管理奖评选办法:

1、奖项界定:指教体局各科室颁发的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管理奖项。

2、评选办法:原则上按教体局各科室的文件精神在规定评选范围内由分管校长及处室负责人根据教干、教师业绩及其平时工作情况确定获奖者。

注:1、本年度已获得1个管理奖项的教师不重复表彰,所分名额由学校调整给相关或相近人员2、下学期调离本校的教师无资格参评。。

(五)年度考核优秀评比办法:

根据《兰山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兰山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量化赋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考核依据:凡在教学一线任课的教干、教师均按教学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进行考核。凡不在教学一线任课的教干和教师,均按非教学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进行考核。

2、优秀指标分配比例

非教学人员优秀指标与教学人员优秀指标的比例,符合省定的编制比例。教学人员优秀指标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年级,非教学人员优秀指标数不分配至各科室。

3、赋分办法:参照兰山区教体局当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注:1、凡并列情况下负责年级管理的教干(侧重毕业年级)、其他教干、管委会成员、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依次优先。情况相同者,按连续任职年限,时间长者优先。2、参加本年度教师调配考试的人员和下学期不在本校任职的教师无资格参评优秀等次。

(六)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1、评选标准和名额:依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评选标准和推荐要求,确定评选名额。

2、评价细则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价细则总共分学习强国,灯塔在线,党务考勤,党员民主评议,学习心得体会、活动材料上交,年终综合量化等六个部分。按照党务办制定的细则进行量化赋分,总分100分。学校党组织依据量化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优秀人选。

3、相关说明:

(1)一票否决。对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分数;有失职、渎职行为,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不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严重损害单位形象;违规办班经查实的;组织、煽动、参与非法上访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如出现分数相同,依据综合量化成绩排序高低为准。如果综合量化分数相同,全体党员对相同分数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3)优秀党员同级荣誉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不再重复表彰。

(4)优秀党员名额可以弃权,不得转让,按成绩高低依次类推。

五、本规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在规定运行过程中确有不合理的地方,需经校委会研究由校长室负责修正、补充、完善、解释。重大修改、调整需提交全体教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果与上级政策精神不一致时,参照上级政策文件执行。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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