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18个教学班,每个班人数控制在50以内。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适龄少年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至少ー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二、招生对象
1、兰山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划片招生)
2、西郊实验学校对口直升
3、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非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范围
西郊实验学校小学部直升,与十一中共同片区
四、招生咨询电话
8376305
五、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及流程
1.报名时间:
7月15日-21日 网上报名,申报志愿学校
7月21日-31日 学校初审,入户走访核实
8月1日—3日 确认信息,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8月4日—5日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网上公布空余学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选择志愿学校
8月6日—7日 根据是空余学位情况确定按照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8月11日—12日 携带证明材料、信息登记表,到学校现场审核
8月20日 打印发放入学通知书
2.报名材料及流程
(1)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2)报名流程: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0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中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统筹学位→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现场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0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兰山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临沂第十三中学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