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三中学2019年资助学生情况 | ||||||||||||||||||||||||
2020-01-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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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学生申请条件 1、属于省建档立卡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残疾人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教师申请条件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二、审批程序 1、受助学生和教师向学校提交申请表; 2、学校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请,对申请学生和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定受助名单; 3、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发放非寄宿生和困难教师生活费补助。 三、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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