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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十六中学学校章程
2020-09-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05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内部规章制度】临沂第十六中学学校章程
索引号: lanshanqujytyj/2020-000105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9-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 校名全称:临沂第十六中学。现为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一所公立学校,学制为三年。学校始建于1988年,开始定名为南坊镇中心中学,1994年更名为南坊第一中学,2003年更名为临沂第十六中学,2013年被确定为兰山区教体局直属学校。学校地址为临沂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

第三条【办学宗旨】 学校办学宗旨:阳光成长,志存高远。学校办学理念:阳光 规范 高效 创新 精细 气质 品牌 品质。

第四条【校训校风】 学校校训:厚德、博学、慎思、笃行。校风:格—正心、修身、格物、致知;教风:致—仁爱、博学、治学、育人;学风:学--尊师、乐学、慎思、笃行。

第五条【办学目标】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学校可持续性发展为主题,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建环境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使学校办学具有较鲜明的特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德育实效和教学教研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通过努力,把学校建成“办学理念正确、管理机制规范、课程建设有效、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发展”的现代化学校,创建区域内有影响的品牌学校。

第六条【语言文字】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七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第八条【校长职责】 学校校长职责:

1.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 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课程方案和课程

标准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6.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实干。

第九条【校长权利】 学校校长有下列权利: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条【党总支】 学校党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学校党总支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策学校“三重一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织】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正常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 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3.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

4.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5.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6.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二条【副校长职责】 学校副校长人选上级教育部门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处室和年级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职能部门】 学校设党务办公室、教务处、政务处、后勤处、综治办、校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和团委工会等群众组织机构。

党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建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政务处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后勤处负责学校财务和后勤工作;校务办公室协助校长室负责学校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团委负责学校全体青年团员的工作;工会负责全校教职工权利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妇女工作和计生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根据各处室具体情况设1-2人,处室正副职人选均由上级教育部门考察、任命。

第十四条【行政会议】 学校定期召开校长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所有校级领导。每周召开一次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领导、处室正副主任。

第三章 德育工作

第十五条【工作要求】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学校大力推行阳光教育理念,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及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

第十六条【德育小组】 学校建立以校长室、党总支、政务处、团委、年级管委会及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教育合力】 学校建立分管政务的副校长、政务处、年级主任、班主任垂直管理体系,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形成教育合力。

第十八条【师风师德】 开展师风师德教育,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

班主任既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又是班级教学活动的协调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等多重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行为教育】 学校以教会学生自信成长、阳光发展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习惯养成,将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第二十条【社团组织】 规范学生在校运动时间总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和社团组织活动,分年级成立学科研究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十一条【学籍管理】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要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二条【档案资料】 政务处负责管理档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等。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学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档案室要高标准管理各项资料,为学校的管理服务。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课程计划】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各门课程。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打造高效果堂,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十四条【教研机构】 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建立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任课教师垂直管理体制。按学科设立学科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1人,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由学校教务处管理。分年级建立学科备课组,设备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同级同科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第二十五条【创新发展】 学校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张扬个性,创新成长。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学校推行高效晨读,让学生乐学、会学、主动学,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实践技能、身心健康等方面均有所提高,达到较高标准。

第二十六条【教研要求

(一)教学计划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遵循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教师均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需报教务处批准。

(二)教学常规 全体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和教学业绩是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

(三)质量检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组织相应学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

(四)课程标准 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并根据形势需要进行课程改革。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按上级要求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销售任何学习资料。

第二十七条【设施使用】 教务处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学科功能教室、音体美器材及场馆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或浪费,避免人为对教育教学设施的损害和破坏。

第五章 后勤管理

第二十八条【工作要求】 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 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三十条【校产管理】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第三十一条【餐厅管理】 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保证饭菜质量,实行餐费收支两条线,确保零盈利。

第三十二条【物资采购】 建立健全“制度、决策、实施和监督”物资采购工作流程,对学校集中采购的大额器材类、图书类及学校的修缮类、建筑类等工程需经校委会集中讨论,对项目的可行性。

第三十三条【维护修缮】 搞好学校整体规划,加快学校发展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安全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校长是学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与开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制度建设,在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拟定安全工作有关制度,提交安全工作小组审核后由学校发布并执行。

第三十五条【安全职责】 安全工作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每学年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学校要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配足门卫保安人员,配齐防卫器械,保安人员要持证上岗,履行安全保卫职责,主要负责学校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工作,要求以校为家,保护好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公私财产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要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校舍及其它必用的设施、设备,并由责任科室定期勘查并维修维护,保证安全无隐患。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隐患,由责任科室整改销号。

安全教育培训,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适时对师生进行有关安全常识及预防未成年犯罪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演练。

矛盾排查调解,综合治理办公室及时对校园师生矛盾排查,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预防校园欺凌。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教代会职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2.修订教职工的教师评价制度,评优树先、职称评聘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3.选举产生工会主任、副主任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4.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与评议、考核学校领导干部。

第三十七条【教代会任期】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三十八条【教代会任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团委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学校接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教职工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职责】 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职工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权利义务】 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职工必须履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分流辞退意见。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一条【业务档案】 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学校每年定期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确的考核。

第四十二条【奖惩制度】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友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对学校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学生

第四十三条【学籍注册】 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四十四条【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 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3.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四十五条【学生义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4.关心班级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5.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6.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四十六条【共青团组织】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七条【学生会】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四十八条【奖惩制度】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平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四十九【安全管理】 学校对学生负责安全管理,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附则

第五十条【章程制定与修订】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体局批准。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原订有关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或删除。

第五十一条【解释权】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在执行中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第十六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修订稿)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观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两签到、两签退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签到、签退必须机签。教职工到岗、离校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为准。值班教干、教师应按时到岗值班。不定时抽查由值班教干组织人员随机查。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均计入考勤。

二、违纪界定

教职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旷课、旷会。

1.迟到:以学校规定的签到时间为准,1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15分钟为旷工或旷课一节。参加会议时,会议召开后进入会场即为迟到。每星期一升旗时间7:25为签到截止时间。

2.早退:以签退时间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超

过15分钟为旷工或旷课一节。参加会议时,散会前离开会议室即为早退。

3.旷工、旷课、旷会:正常上班时间无故不到校者为旷工,无故不能到课堂者为旷课。未请假而不参加教职工会议和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按旷会处理。

三、假期规定

假期分为:公假、病假、事假、特殊假。

(一)公假:指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听课、开会、及其他有关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为公假;超过时间未请假按旷工。

(二)病假:指因身体原因,需住院接受治疗的假期。

(三)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

(四)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我校规定:

婚假7天。

产假6个月(依据现在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产假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若以后有新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规定变更。)25周岁及以上的大龄青年多加一个月的保孕假,产假和保孕假必须连续合并使用,否则按现在国家级山东省有关产假规定执行,同时怀孕期间请假节数计算到产假内。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假期15天,超过四个月流产假期42天;男教师生子陪护假为7天。

丧假(父母、公婆)为7天、(祖父母、岳父母)为3天。

教师子女结婚3天。

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60分钟,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合并使用,需个人书面申请并明确时间,但总时间不变。

以上假期含节假日,时间为连续天数。其他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的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程序

(一)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三)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每张请假条仅限一人。

(四)凡被批准的须把请假条交各部备案,作为备查依据。每月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交政务处存档。

(五)教职工请假程序:

1.教师有病有事先找本部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一天内由本部负责人批准,请假条签字后交各部留存,一天以上的由部负责人持假条交校长审批。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均要机签确认。凡请假者均需告知本级部、处室负责人。

2.教师因公外出,先向本部负责人请假签字,再由分管校长审批签字。

3.凡教干请假均由校长审批。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五、处理办法

考勤处理办法:(一)扣款;(二)扣分。

政务处负责考勤的老师每天把考勤机内的原始数据于次日九点前(周五的考勤于下周一9:00前)在考勤室和教研群公示。各部关注本部人员考勤情况。教职工办理请假手续后,由各部留存请假条备查,并于周一中午放学前将上一周考勤情况汇总签字交到政务处。负责考勤的老师汇总后在考勤室和教研群公示。并同时汇报至校务会。如遇停电等原因,由各部自行负责考勤,并将情况如实汇报。

(一)扣款标准

1.教师每请假1节扣2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抽岗时不在为空岗,空岗1次按旷工2节;旷工1节扣10元 ,旷课1节扣20元。旷旗一次扣20元。接孩子的教师(自己孩子)需提前请假,请假3次算1节事假(汇总时四舍五入),否则抽岗不在按空岗处理。每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超出部分扣款标准为当日工资(扣款标准=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2.凡学校组织的会议、升旗计入考勤。各部人员分区与会,负责统计上报与会情况。迟到、早退罚款2元;请假1节罚款4元;旷会旷旗一节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按旷会处理,其节数依据会议时间的长短确定,升旗一次计时一节。会议期间不允许教师带孩子或非本校人员进入会场。升旗、学校组织的会议均由各部考勤,并如实上报。政务处抽查。各部门组织的会议自行制定考勤办法。

3.教职工凡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旷工。旷工每学期连续超过2天或1年累计超过5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标准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7天或1年累计超过30天,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4.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私自调课。请假涉及到上课,请假人需提前调课、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空堂按旷课、耽误工作按旷工处理。

5.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纪律。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或串岗,否则,学校一经发现(抽查、安排工作等),十五分钟内又不能面对面向有关领导(抽查或安排工作的领导)说明正当理由者,按旷工一节对待,一天不到按旷工一天,有课的按旷课论处。如果抽查后又返校签到、签退者,其抽查前节次(含抽查节次)按旷工论,有课的按旷课论;以后节次(不含抽查节次)为在岗。抽查情况不准补假。

说明:以上扣款部分汇总公示后在当年度精神文明奖或绩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汇报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赋分。政务处负责教师出勤考评。

1.每月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2.事假:请假1节扣1分;会假:请假1节扣2分。

3.迟到、早退各扣0.5分,会议、升旗每次迟到、早退各扣1分,空堂1次扣10分,旷工1节扣5分,旷课1节扣10分,旷会1节扣10分,旷旗一次扣10分。

4.病假:需向学校提供镇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治疗记录、出院结算单据等材料,(材料不齐者,按事假对待,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量化分,扣款按每节一元从奖金或者绩效工资中扣除。住院需要手术治疗的住院前给与2天准备时间,出院后给与7天恢复时间,视为病假。无需手术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由权威机构鉴定并由学校认定的不适合上班的特殊病种治疗期间视为病假。

5.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每人次扣5分。(学校组织的活动、体育锻炼除外)被纪委发现的,本学期师德考评为0分,被全区以上通报的,一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六、奖励事项

1.年龄在男52周岁、女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一线专职任课教师,在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免于考勤。(以档案年龄为准)

2.孕期任课教师应坚持任课。孕期满课时量任课,并满勤者,为第一类。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任课的,可调整到教辅岗;教辅岗期间,工作量按1/2标准工作量计,此为第二类。第一类按规定休产假,并按时上班、满课时量任课者,1年内免于考勤;第二类按规定休产假,并按时上班、满课时量任课者,半年内免于考勤。

3.产假期间,应学校要求,提前回校任课的,提前任课期间每月补助1000元(不足一个月,满15天,按1000元计;不满15天,按800元计)。

4.语文、英语一线代课教师工作日早7:00到班辅导学生者,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后可签退离校;不能到班辅导学生者,不享受此规定。其他教师按考勤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5.免于考勤的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①严格按照课程表授课,包括各种自习课辅导;②各种案头材料准备齐全,能应对即时性检查;③按时参加各种教研活动及学校的考务工作;④按时参加学校的各种会议及升旗仪式;⑤及时参加学校的各种应急性事务。否则,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分别予以计旷工、旷课、旷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学校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6.免于考勤的认定在校务办。教师先到政务处领取审批表,落实考勤及任课情况后再确定。没经审批认定者,不予认可。

七、其他说明

1.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考勤实行日检查公示、周汇总公示、月汇总公示。每学期兑现分数,每年兑现扣款数。

3.每学期考勤成绩为各月考勤平均分,计入学期综合评估,做为评优树先、绩效工资等重要依据。

4.每月请事假、病假等不超过10节(含10节)以内,视为满勤。

5.请假一天按学校实际上课节数计算。

6.每周一早晨签到时间为6:30至7:25,其他早晨签到时间为6:30至7:50,签退时间为11:20至12:10;下午签到时间:春秋季13:20至13:50,夏季13:40至14:10,冬季12:50至13:20;下午签退时间为春秋季17:25至18:30,夏季17:50至18:50,冬季16:50至18:00。

7.考勤汇总公示后,教师如有疑问,首先去本部查询,若有更改,各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注明事由。公示超过24小时后,不再受理。

8.每学年上学期考勤统计为7月至12月,下学期为1月至6月。寒暑假期间学校事先安排的会议、创城创卫等应急性工作计入考勤。

9.本考勤制度依据教体局相关文件制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现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职级等教体局有明确规定的,按教体局规定执行。

10.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临沂十六中

考试学科教师工作教学质量考评方案

2020.9试行稿)

一、考试学科计分办法

1.班级集体创优30

实行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教学质量团队创优,强化任课教师间的团结合作。

特优:年级考评总人数的前25%为特优生,同时单科成绩在本学科前25%的为有效特优生,各任课教师赋分公式:30+(有效特优数/班级总人数-25%)×60。

学优:年级考评总人数的前50%为学优生,同时单科成绩在本学科前50%的为有效学优生,各任课教师赋分公式:30+(有效学优数/班级总人数-50%)×60。

2.目标完成质量120分

在搞好团队创优的前提下,鼓励个人冒尖,突出个人教学风格,重点考查所教班级学业目标的完成质量。

考评特优、学优和达成目标:实现目标数40分,每多(少)1人加(减)2分。

3.优秀率20分

20+(个人优秀率-备课组平均优秀率)×100,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4.及格率20分

20+(个人及格率-备课组平均及格率)×50,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5.平均分20分

以班级学科平均分在全年级的名次记分,第1名20分,最后一名5分,每降低一名从满分中减15/(m-1)分(m为班级数),最后取教师所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入教师该项得分。

6.学科创优20分

实行以备课组长为核心的学科教学质量团队创优,强化学科备课组内的团结合作,考查备课组期末考试的优秀率、合格率和平均分等,根据联校名次,第一名赋20分,每下降—个名次少赋5分,取三个指标赋分平均分。

7. 拔萃生赋分:10分

期中期末考试后,成绩前100名赋分,每低一个名次减0.1分赋分。

二、跨年级任课的教师,教学质量取两个年级赋分的平均数,不再折算。

三、中途接任班主任、接任学科任课的,自接任起第一个学年在第2项目标中的特优、学优、达成三项目标数减一个计算,其他赋分项目不变。

四、学期量化:学期评价考核每学期二次,即期中抽测和期末考试,每次考试均按期中和期末4:6计入量化。

五、未尽事宜,或改进完善之处,由校委会和职工代表审核后执行。



临沂第十六中学优秀班级评比、奖励办法

(修订稿)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落实《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实施“适合教育”,充分体现“阳光、规范、高效、创新、精细、气质、品质、品牌”的办学理念,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让学生在“适合”中充分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走向成才和成功之路,特制定《临沂第十六中学优秀班级评比、奖励办法》。

二、检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献敬

副组长:王树建张理民姜自营臧成军

组 员:杨永林岳晓旭韩佃猛姜良越 马献江赵 健

杨 志刘 伟 刘文义沈庆春李景斌赵增坤

王友丽涂士杰杨子国陈晓军

三、考评项目及权重500分)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50分)

(二)学生管理(230分)

1.组织纪律(40分)

2.两操(40分):课间操(30分),眼睛保健操(10分)

3.卫生(40分)

4.安全管理(50分)

5.公物管理(30分)

6.自行车管理(20分)

7.团队活动(10分)

(三)校本课程管理(50分):过程管理(25分),活动成果(25分)

(四)年级管理(100分)

(五)班级学业发展(50分):学习管理(20分),学业发展(30分)

)附加分(20分)

三、检评办法

1.常规检评实行学校检查和级部检查相结合原则。教务处、政务处、后勤处、综治办、团委等科室依据检评细则对级部的班级常规工作进行抽查,每项每周至少抽查一次;级部依据检评细则每项每天检查到各班级,作为考评班级的依据。以上检评实行日检查、周统计、月汇总,并每天公示检查成绩。未经公示的成绩一律无效,公示期过后所有成绩一概不再作改动。

2.学校各级部检评成绩按考评权重计入班级工作考评,由政务处汇总、公示。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班级

1.班主任常规工作得分低于考评分数60%者,不得参与优秀班级评选。

2.班级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集体违纪事件(3人以上)。

3.擅自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和非经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

4. 班主任违规办辅导班或以盈利为目的推销教辅资料等原因,被学校或区教体局及以上等部门查证,受到通报、处分者。

5.学生中有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扣留或治安处罚者。

四、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1.政务处依据考评细则负责学期成绩汇总,依据成绩,七年级各部分别按3:4:3比例分配名额,各级部前三名为先进班级,四到七名为优秀班级;八年级各级部分别按4:4:4比例分配名额,各级部前四名为先进班级,五到八名为优秀班级;九年级各级部按2:4:2比例分配名额,前两名为先进班级,三到六名为优秀班级。

2.先进班级班主任享受一等班主任津贴,优秀班级班主任享受二等班主任津贴,其他班级班主任享受三等班主任津贴。一等班主任津贴为每月550元,二等班主任津贴为每月500元,三等班主任津贴为每月450元

3.学校对授奖班级的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

4.每学期,政务处汇总班级量化赋分,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兑现奖金。

五、附则

1.依据班级常规工作量化赋分(如果班级常规工作量化赋分出现并列分数时,依次参考班主任常规工作赋分、学生管理赋分、学业发展赋分、校本课程管理赋分、附加分赋分,分数高者,名次居前。

2.班主任身份界定以及时间界定,以学校正式公布的为准。班主任在假期仍需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和承担管理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没有在师德等方面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处分的,正常享受班主任津贴。

3.每学期汇总班级常规工作量化赋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优秀班级。凡被评上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同时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4.每学年,两学期都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区级、市级等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5.学校在选派教师外出考察学习时,优秀班主任将被优先考虑。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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