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度 | ||||||||||||||||||||||||
| 2019-12-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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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度 为保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我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决策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作为我院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决策机构,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我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研究并确定我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我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制定我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我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研究和解决其它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二、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如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较大事件,立即召开会议,做出紧急决定,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三、会议由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 四、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3/4,每位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委员会主任或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请假。 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编写会议纪要,向有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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