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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妇幼保健中心抢救工作制度
2020-06-09    点击数:  
 索引号  lsqfybjzx/2019-000005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妇幼保健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妇幼保健中心抢救工作制度
索引号: lsqfybjzx/2019-000005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妇幼保健中心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0-06-09

1.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及时提出抢救方案,立即报告业务院长,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2.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危重患者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忙而不乱。

3.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备,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彻底清查一次。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4.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做好准备。待病情平稳后方可移动。

5.严密观察病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并保留安瓿,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根据医嘱设专人护理,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交接班。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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