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就诊须知 | ||||||||||||||||||||||||
| 2018-12-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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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门诊全天应诊,双休日、节假日照常接诊。 2.门诊楼一楼设有导医台、挂号处,请根据病情或咨询导医人员后挂取相应专业就诊号就诊;急危、重症患者直接到急诊科就诊。 3.如您在就诊过程中遇有困难,请咨询门诊导医、门诊部或相关科室人员。 4.由于门诊病人较多,请按序就诊;请不要抽烟、随地吐痰,不要大声喧哗、乱扔果皮、纸屑等,请注意保持环境卫生;损坏公务需照价赔偿。 5.门诊病历各科通用,不准转借,需妥善保管,复诊时随身携带;医院不负责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6.患者如需做“腹部彩超、电子胃镜、肝功能、血糖、血脂分析”等检查项目时,检查前需禁饮食。 7.部分门诊诊疗卡设有效期,超时请重新挂号。 8.就诊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并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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