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兰山区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议题。现就议题内容进行解读。
一、议题背景
国务院于2025年6月2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决定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此次普查核心任务是全面摸清“三农”家底,系统反映乡村面貌、农民生活及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推进乡村振兴、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当前,我区正处于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亟需通过此次普查获取精准详实的农业基础数据,为科学决策、优化产业结构提供直接依据,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部署,高质量组织实施好本次普查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
三、议题目的
全面掌握兰山区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审议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确保普查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市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准确摸清我区“三农”家底。
四、议题主要内容
该议题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汇报了我区第四次农业普查前期筹备情况,包括组建区镇两级领导机构、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启动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第二部分重点部署2026年度普查任务,从强化宣传动员、推进农作物遥感测量、开展试点演练、选聘普查人员及完成清查摸底等关键环节,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旨在确保普查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兰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一是科学谋划实施,紧扣“依法、科学、为民”导向,严格按国家、省、市部署及时间节点,结合兰山区实际,制定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普查任务落地。二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及普查条例,强化培训与技术保障,严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安全,坚决防范造假,确保数据真实反映我区“三农”成效。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主动协调配合,凝聚全区工作合力,确保普查各环节无缝衔接。
议题解读人:褚福贵
联系电话:0539-831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