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问答 | ||||||||||||||||||||||||
| 2025-10-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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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持对象是哪些? 答:扶持对象:兰山区内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扶持项目应为2025年度新上提升项目,所报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补贴重复。 2.如何申报? 答:2025年兰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由各实施主体申报,镇街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奖补项目。 3.项目补贴方式是什么? 答:采取奖补方式,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4.对申报项目投资概算是否有要求? 答:项目投资概算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编报。 5.对申报的项目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同一个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但每个项目可从中选择建设多项内容。 6.区农业农村局是否组织或者推荐第三方进行验收? 答:项目完成后,主体完善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镇级验收合格后,可提请区级农业农村组织验收。不组织或推荐第三方验收。 7.主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项目申报书、项目承诺书、项目预算明细表、项目实施报告(方案)、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乡镇推荐报告等申报材料。 8.往年已承担过能力提升项目的主体,今年能否继续申报?今年已承担其他方面涉农项目的经营主体,能否承担能力提升项目? 答:3年内已承担过能力提升项目的主体,原则上不可以申报。今年享受过其他方面涉农项目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可以申报。 9.项目实施时需要招标吗?如需招标,有什么要求?区级统一组织招标还是由主体自行招标? 答:不需要招标。 10.合作社租用公司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土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公司,合作社能否申请项目? 答:批准建设用地或者设施农用地的主体必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才可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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