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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1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mzj/2023-000003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22年度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mzj/2023-000003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3

    2022年,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推动法治民政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充实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习内容、执法重点和要求,从制度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法进行规范,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学习强国、灯塔在线、主题党日等载体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在学法平台开展学法,参加学法平台年度考试,参考率达100%。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4次。开展“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宪法宣誓、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三)严格制度执行,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常年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合同、重大事项等进行法律审核,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及时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提高民政工作质量、改进民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明确具体办理措施和责任人,积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征求建议,2022年,民政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区政协提案15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优化法治服务,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一)兜底救助提档升级。2022年发放救助资金9658余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体1.5万余人。创新制作“社会救助二维码”、低保和特困供养动漫视频、救助政策宣传音频并广泛宣传;开展救助政策巡回培训12场,提升了基层经办人员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东苗庄社区慈善综合服务项目》获得2022年度省民政厅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优秀项目。

   (二)养老服务扩供提效。机构养老方面,新增护理型床位1740张。义堂镇敬老院完成改造。社区养老方面,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银雀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柳青、兰山、金雀山3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预计2023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投入100万元,为507位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投入50万元,为200户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人才培训方面,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省市培训456人次,1名选手获得临沂市第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区民政局获得团体一等奖。2022年山东省民政厅发文推广兰山区两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兰山区“政策引导+医养结合+智慧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典型案例、兰山区“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农村医养结合发展典型案例,兰山区成功获批全省首批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地区。

   (三)基层治理稳固提升。新建6个镇级社工站,提升4个街道社工站,完成沟上、沂河两个村改社区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100%,注销14家社会组织,激活23家社会组织,规范8家机构的财务管理,成立5个镇街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2年度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1852人,按期完成任务。曹家王庄社区书记、主任曹祥思在2022年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会议上作《“一领两线三监督”打造居务公开兰山样板》的典型发言,中国社会报刊登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疏通居务监督的“毛细血管”》的经验做法。丁国强荣获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

   (四)社会服务创新创优。一是扎实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全年共完成结婚登记6032对,受理离婚申请3510对,办理离婚登记1933对,补发结婚证1116对,补发离婚证329对。二是扎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孤困儿童和残疾人各项补贴2391万元,做好儿童收养评估、登记和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未保站、社工站、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三站合一,成功申报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区。三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申请将流浪乞讨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保障资金7万元。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习近平总书记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创新的领导作用,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两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执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三)推进民政领域普法宣法。积极推动宣传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结合“七讲七进”活动,开展民政法规政策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让民政法规政策走进千家万户。与甘同律师事务所确定合作关系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行政决策实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好班子和队伍学法守法。坚持学用结合,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学法和用法、普法和治理相结合,增强法治学习的实效性,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对执法人员培训有待加强,执法人员队伍还需进一步充实壮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

   五、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学法用法、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民政普法,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全方位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不断锤炼民政干部的党性修养,提升法治水平。

   (二)强化依法行政,增强民政普法实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形成“以管理促执法、以执法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增强民政执法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持续营造法治氛围。持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聚焦群众关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居(村)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民政普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普法宣传作用,使群众了解民政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把党委政府的温暖举措及时有效传递给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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