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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3-1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26-0000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26-0000022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3-11

2025年,兰山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要求,以强化统计基础为目标,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根本,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治统理念。一是深化法治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强化全员“学法”。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干部例会等,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知法、懂法、守法能力。三是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邀请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科长,为全区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全体人员,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区统计局全体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统计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制定《兰山区统计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兰山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学习内容、目标,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成立兰山区统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法治建设工作内容,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统计执法监督程序。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兰山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兰山区统计局规范涉企执法事项清单》《兰山区统计局统计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提升涉企执法检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完成全年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兰山区统计局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强化统计执法事前公示,杜绝乱罚款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决杜绝执法标准不合理、不一致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聚焦领导干部重点群体,与区委宣传部对接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全区理论武装工作学习内容。二是强化统计调查对象普法。积极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召开纳统培训会、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发放学习资料,并结合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送法上门,确保普法教育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契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通过设立群众咨询点、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送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全年累计发放资料3000余份。不断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氛围,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影响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2025年,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了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课后有交流。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常态化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普法宣传的精度与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形式以传统模式为主,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覆盖不足;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定义务认知模糊,诚信统计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原因分析:宣传方式上创新性不足,统计普法宣传未充分结合不同行业、企业类型定制内容,线上新媒体宣传形式单一,未能有效利用短视频、以案学法等创新手段提升针对性。

(二)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融合上有待进一步加深。部分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思维不强,数据采集、审核等环节未能充分体现法治建设要求。原因分析:法治教育未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缺乏“业务+法治”融合培训机制,未能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基层人员依法采集、审核数据的能力。

(三)统计执法队伍与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现有统计法治队伍在数量和专业素质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执法人员的专业结构也有待进一步优化。原因分析: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和上级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要求。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国家统计局2025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督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推动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统计数据报表制度,加大定期报表数据核查力度,集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指导、查询和审核,认真落实数据质量评估和核实制度,有效防止数据异常波动,确保统计指标真实性。二是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协同运用。完善相关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建立统计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台账,明确线索移送的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员。对执法中发现的虚报、瞒报等问题符合移送条件的线索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加大统计违法查处力度,推进三项监督同向发力、同增质效。

(三)提升效能筑牢统计法治根基。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统计执法全流程,以“执法+普法”模式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利用年报会、数据核查、调研走访等契机,开展统计业务与普法培训,从源头上筑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思想防线。二是开展法治培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队伍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三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开展“企业+社区+统计调查对象”全覆盖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切实筑牢统计法治根基,让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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