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山区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3-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21543-9/2026-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00421543-9/2026-00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3-03

2025年,兰山区财政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财政工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理财,促进法治财政再上新台阶。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带领班子成员一道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了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总支部、机关各支部到各党小组的学习体系,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及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30余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带领班子成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学法研讨等7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将《兰山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织每月支部和党小组学习清单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论述和各类法律法规。

(二)加强统筹部署,全面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坚持党建统领,亲自部署安排,年初亲自研究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局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制定《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在每周工作例会上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强化对法治宣传、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的部署。亲自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明确阶段任务,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健全工作台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四)督办重点工作任务。针对12345热线投诉举报、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涉企第三方服务集中整治、防范非法集资、财会监督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四类违规”行为整治等重点法治相关工作进行督办。不定期督促调度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工作推进情况、抓落实抓成效。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依法理财,全面履行财政职能。202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2亿元,增长0.5%。一是深化财税专班运行。推动区镇财税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压实镇街税收征管主体责任,推动税收政策宣传,税源动态排查等任务落地落细。二是高效推进土地出让。完成土地出让107宗,5681亩,实现土地出让总收入34.37亿元,其中实现区级土地出让收入31.35亿元。三是全力加强对上争取。找准上级政策与兰山实际的结合点,推动争取工作落地见效。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57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4亿元。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组织2人报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将行政执法队伍扩充到10人。是有序完成年度执法任务。年初制定《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充分利用“鲁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规范开展日常检查39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1次。三是推行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照《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和省市财政部门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兰山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依据分级分类标准,完成本辖区内328家代理记账机构、40家地方金融组织和2316家新规上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分级分类工作,实现动态调整和精准监管。四是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监管“白名单”制度。为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优化营商环境,广泛推广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监管“白名单”,减少对监管企业的检查频率和次数,提高执法的效率。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财政法治宣传氛围。一是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初制定《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计划,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开展民法典有关知识宣传。组织局相关科室深入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中,将《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区政府采购知识竞赛,获得积极开展开展大范围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的普法宣传责任。此外还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宪法及修正案的宣传教育。

(四)强化精准施策,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聚焦金融风险处置“急症”,破解“处置难”。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存量案件风险攻坚行动,存量案件结案销号27起,存量风险化解7起,采取约谈、警告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常态化防处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举报奖励资金,征集防处非彩铃志愿者884名,对全区900余名基层网格员进行防处非培训;梳理排查“三张清单人员165人,每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待受损群众,防止矛盾激化上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强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规范经营行为。二聚焦政府采购与市场公平,化解“成本高”“不公平”。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清理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降低企业参与成本,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三是聚焦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化解“执行难”“享受难”。针对国家出台的助企纾困、民生补贴等政策,基层财政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税费优惠、稳岗返还等资金“一键直达”“免申即享”,解决企业和群众“看得见、摸不着”的急迫问题。

(五)加强财政监督,有效防范财政法律风险。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并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的核心抓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内聘2名公职律师,外聘1名社会律师组成局法律顾问队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审查等50余项决策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印发《兰山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对6个月内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兰山区区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兰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后评估,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2025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5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涉及预决算数据、拆迁土地补偿及道路建设资金拨付等内容,协助区政府政务公开科完成协助调查11件,协助市财政局完成调查1件,所有事项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2025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虽然2025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够准确。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为财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相对较少,在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方面缺乏更有效的手段和渠道,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较低。

二是法治建设任务有待加强。在法治财政建设中,还存在着对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要。

三是行政执法领域监管合力不足。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联合率较低,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部门间监管合力尚未充分发挥,需要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纪委等部门的联动。

四、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精神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强化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围绕财政部门业务工作,优化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支出、内部控制、财政监督等领域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财政法治新局面。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九五”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在日常工作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做好执法、普法紧密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会同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等联合制定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记账等领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