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 |||||||||||||||||||||||||||||||||||||||||||||||||||||||||||||||||||||||||||||||||||||||||||||||||||||||||||||||||||||||||||||||||||||||||||||||||||||||||||||||||||||||||||||||||||||||||||||||||||||||||||||||||||||||||||||||||||||||||||||||||||||||||||||||||||||||||||||||||||||||||||||||||||||||||||||||||||||||||||||||||||||||||||||||||||||||||||||||||||||||||||||||||||||||||||||||||||
| 2023-10-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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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行为规范具体要求 一、学生入校:在校园走动,要按学校划定的黄色路线行走,要求学生做到“两人以上必成行”、“上下楼梯一路纵队,轻声慢步靠右行”,遵守校园秩序。见到领导老师要主动问好。遇到升旗,必须驻足,行注目礼。 二、仪表仪容: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佩带校徽、团徽;女生头发不过肩,男生一律小平头,不佩戴首饰,不染发、烫发,不拉直板。做到走入三十六中是主人,走出三十六中是代表。 三、出勤: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由家长请假;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得在校内或校外逗留,注意安全。 四、课前准备及入静: 课前2分钟做好上课准备并入静,严格按入静常规操作。 五、坐姿:头正、身直、脚放平,一尺、一寸、一拳头。 六、课堂答问:积极回答问题,答问一律举左手,站姿要直,声音要洪亮清晰。 七、课堂纪律:听课精力要集中,不准随便说话,不准搞小动作,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八、眼保健操: 要按时做操,态度要认真,动作要规范。 九、课间操:要求做到站队快、静、齐,做操动作规范,纪律严明,入场、退场整齐有序。 十、课外行为:要求学生文明休息,行为规范,不追逐打闹,不攀爬蹦跳,不准串班、串年级;不大声喧哗,不准将手机、玩具、游戏机、MP3、MP4等带入学校;不准在室内走廊打球,保持教学区的安静;不准在校外流动摊点购物或围观。 十一、卫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边走边吃。要及时打扫卫生,发现废弃物主动拣拾,做好值日工作。 十二、自行车管理:严禁骑电动车上学。自行车要按指定位置存放,排放整齐,及时落锁,及时打扫车区卫生。要按交通规则骑车,不并排骑车,不骑飞车,不争道。 关于午休的管理规定 根据区教体局作息时间安排,自每年五月上旬第一个星期一起,我校实行夏季时间表,为强化校园管理,切实搞好师生的午休,现作如下规定: 1.春秋季每天12:30-13:20、夏季每天12:30-13:50为午休时间。 2.学校原则上要求回家午休。确属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午休的,个人写出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批准,并报年级、政务处备案,方可按照规定在校午休。 3.在校午休的同学,12:30以前准时到教室午休。午休时间段内,禁止任何学生在校园内自由活动,凡校内学生必须在教室内休息或自学,不得下位、说话、追逐打闹、听MP3、MP4、下棋或其它娱乐活动,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4.凡在家午休的同学应自行安排好午休,不得在校外游玩,午休结束前不得入校。春秋季每天12:30关闭校门,13:20开校门;夏季每天12:30关闭校门,13:50开校门。 5.全体同学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学校将专人负责组织午休,对午休人员进行考勤,每天向班主任反馈午休情况。 6.政务处、团委、综治办、年级组、学生会将组织进行检查,凡有违反者一人次扣校风校纪分1分。对不听劝阻的,通知家长领回家午休。 关于学生请假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 学生请假必须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 第二章 请假条件 第五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考试等均实行考勤。 第六条 学生因病就医、或因故不能上课和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活动等,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章 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详细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亲自按批假权限逐级办理审批手续,请假条三联分别由班主任、政务处、门卫存档备查。 第九条 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报年级主任,请假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应由班主任签字、政务处审批。请假一月以上的,应先由班主任上报政务处,再由学校领导审批。学生干部没有准假的权力。 第十条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由家长签字。 第十一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急病、急事等需请假离校回家时,班主任或审批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进行适当安排,待学生到家后家长应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不能及时得到回复信息的,应及时追查落实,确保无缝隙连接。 第十三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四条 涉及重大学生活动(如升旗仪式、运动会、校会、级会、学校以上统一组织的考试等)的请假手续必须由学校政务处审批存档(涉及考试的必须到教务处备案)。 第十五条 学生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向班主任老师及学校报到,并恢复出勤,办理相关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旷课一节(次)扣当月德育阶段性评价积分2分。对有旷课行为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与家长共同进行管理。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每人次扣所在班级校风分2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校委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仪表仪容与手机问题处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杜绝上述不良现象,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净化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此规范与问题处理办法。 一、学生仪表仪容规范 1.男同学:不留长发,具体为前不过眉,鬓角不过耳蜗中点,后不抵领(以校服领为准);不染发、烫发、喷发胶、打摩丝,不梳各种怪异头型,不剃光头(因特殊疾病治疗除外),不留长指甲。 2.女同学: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不烫发、不染发、不盘发、不压直板、不喷发胶或打摩丝,不梳各种怪异刘海(梯形、笔直、过眉……),不粘睫毛,不在头部用使用怪异或过分华丽的发夹(以不醒目为宜),不留长指甲,不染指(趾)甲。 3.所有同学不准佩戴任何首饰(项链、戒指、耳环、耳钉、手镯、脚环……)和宗教、迷信饰品(十字架、护身符、串珠……),不化妆(描眉、喷洒香水、使用其它化妆品),不得穿拖鞋进入校园,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4.所有同学在校必须着全身校服,团员佩戴团徽。不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和乱贴其它饰物;团徽佩戴要规范。 5.头发与指甲:应做到头发整洁(勤洗头、无异味),指甲整洁(勤剪指甲、保持干净)。 6.面部与衣着:应做到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 7.学生在校期间,任何同学不准带手机、MP3、MP4、游戏机等。 二、学生仪表仪容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1.凡与上述规范要求中任何一项不相符的,均为不合格的仪表仪容。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表仪容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表仪容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表仪容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仪表仪容承担处理责任。 4.对于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同学,要给予所在班级按每人次扣分2分的处罚,班级每次扣学生个人德育阶段性评定积分2分的处罚。 5.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后整改。 6.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要在检查时立即去妆,摘除饰物、剪掉多余指甲。 7.在校服上乱写乱画乱贴的,要立即处理,处理不掉的通知家长进行更换。 8.发型不合格、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一学期两次检查被发现的,除上述处分外,家长必须到学校协助处理。 9.政务处、年级管理部、班主任负责对手机进行管理、检查,对违规学生的手机当面放入信封密封,学生签字后做好登记保管,并通知家长。扣班级量化3分。 三、其它 1.所有同学应定期清洗校服、理发、剪指甲,整理好个人卫生。 2.在发型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家长证明、班主任同意、政务处审核后可给予相应照顾。 3.班级、年级组、政务处将定期、不定期对学生仪容仪表、手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乎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学校将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学生课操标准化检评细则
为了落实课操的规范化,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锻炼身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振奋学习精神,强化“健康成就未来”的健身意识,加强对课操标准化的检评,具体细则如下: 一、标准化达标标准 1.入场落位要求班主任在集合号响前到位组织。(20分) 集合号响,精神饱满,迅速到位,前后左右自动调整看齐。凡能正常上课的同学除有学校统一安排的检查任务或每班留下2人整理卫生外,应全部出操,缺一人次扣2分。 2.做操(60分) 动作规范、舒展、合拍、整齐、整体效果好,每一节都要合乎音乐节奏。班主任老师在本班队伍前组织做操,否则所在班级扣1分。整体效果优秀55-60分,良好50-55,一般50分以下。凡有出操不认真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整体做操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班,在课操后留下训练至规范,班主任跟班。 九年级的长跑活动要求队伍整齐、步调一致,整体效果好。班主任组织并伴跑,否则所在班级扣1分。整体效果优秀55-60分,良好50-55,一般50分以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长跑活动的学生必须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后在教室休息,不得到操场闲逛,对于违反规定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3.退场(20分) (1)集合号响,按要求转体、靠拢做到快静齐(5分)。 (2)原地踏步(四个八拍),整齐划一(5分) (3)按顺序退场。要求:动作整齐,两手握拳,两臂直摆,合拍有力,走直线,拐直角。每位同学在整个退场过程中都要默念《解放军进行曲》的节奏,达到摆臂和踏步的协调统一(10分)。 退场过程中全程检评,对不规范的学生留在中间踏步至退场结束。 二、检评方法 各年级管理员组织学生会成员对课操进行检评,并将检评成绩于第二天公布。每周汇总,对达标班级颁发达标班牌予以表彰。 三、评价激励 1.体育老师全面负责基本功训练,班主任负责规范、保持和提高,政教处、年级管委会组织考评。对达标率高的班级颁发达标班级颁发达标红旗。课操的考核作为评选优良班集体的重要条件。 2.课操不达标班级取消文明班集体评选资格。 卫生示范化检评细则 为创设一个卫生整洁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每学期都组织开展卫生达标班级、卫生示范班级评选活动,望各班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搞好创建活动。 一、活动检评小组 组 长:于海龙 副组长:朱金刚 李磊 成 员:各年级管委会成员及学生会 二、卫生评分标准 室内(50分) 1.每天实行三扫两拖,早中晚各打扫一次。2分 2.室内及走廊地面不拖、不清洁,有塑料袋、纸屑、果皮等杂物,天花板有蜘蛛网,班级名片损坏或不卫生。扣2分 3.物品摆放(卫生工具、桌凳、学习用品等)扣1分。张贴物不齐全、不规范、不整洁。扣1分 4.墙壁、门窗、窗台,涂抹、乱画,有灰尘。扣2分 5.黑板、教具橱、讲桌脏、乱或没打扫,垃圾未倒。扣2分 环境(50分) 1.各班卫生区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放学各打扫一次。打扫不彻底的扣2分,没打扫的扣5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2.垃圾堆没清理的扣2分。 3.绿化区内塑料袋、废纸等1处扣1分。 附加分 1.班级创建活动有特色的酌情加1-3分。 2.对破坏卫生的同学进行检举,经落实后情况属实的所在班级每次加2分,破坏卫生同学所在班级每次扣2分。 3.室内外卫生在抽查中一直保持较好的酌情加1-3分。 三、检评与表彰 1.检评:各年级学生会每天早晨、中午检查一次,课间抽查,第二天上午公布平均分,年级组管委会成员每周至少查两次,班级总分等于学生会检查平均成绩的加上年级组管委会成员检查平均成绩。每月一总评,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折算总平均分达到90分的为卫生达标班级,进入年级前40%的班级评为卫生示范班级。 2.统一颁发达标班级、示范班级流动红旗,红旗每月一流动,各年级分别评选,将评选结果每期第五周周一上午报政务处。 3.此项工作作为评选文明班集体和优良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附加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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