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涑河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
| 2026-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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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师职业素养、工作实绩与综合能力,激发全体教师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学校内涵、优质、和谐可持续发展,依据《临沂涑河实验学校教师综合量化评价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涑河实验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工,管理考核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综合量化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绩效分配的核心依据。 第一章 师德师风管理 1.全体教师须严格恪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定政治立场,厚植爱国情怀,坚守育人初心,规范职业言行,严守师德底线。 2.师德考核总分100分,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考核采取日常记录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师德评价权重构成: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40%、教师自评15%、教师互评15%、学校考评小组综合测评30%,测评结果按比例计入年度师德总成绩并公示。 4.师德考核“不合格”刚性红线: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引发家长投诉或经12345、12345热线查实,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违规乱收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以上任意情形,本学期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5.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师对结果有异议可依规申请复核,复核无果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师德考核结果永久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第二章 教育教学能力管理 1.全体教师须持续提升专业教学能力、教研科研能力、班级管理能力与现代化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夯实教学基本功。 2.备课管理:坚持实用高效备课原则,新授课、习题课、复习课均需规范备课;教龄3年以内教师实行手写备课+电子备课双备形式,教龄3年及以上教师可实行电子备课;初中备课形式不限,教案、学案、备课笔记均合规可用,须体现集体教研与课后教学反思。 3.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考勤;学生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旷课1人次扣0.5分;教师无故空堂、脱岗、手机入课堂等违规行为依规扣分;杜绝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等行为。 4.作业与批改:严格落实作业管理规范,严控作业总量,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全批全改、精准反馈,无批改记录、违规超量布置作业酌情扣分。 5.听评课与基本功:试用期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40节,在岗正式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缺额按比例扣减量化分值;全体教师须按要求完成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项技能提升及学校布置的各类专业发展任务。 第三章 考勤与工作纪律管理 1.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勤管理办法,按时到岗、履职尽责,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缺岗等行为。 2.因公、因私无法正常到岗,须提前按学校流程完整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严禁无故旷工、私自代课、擅自调课。 3.须准时全程参与学校、年级、教研组组织的各类会议、教研培训、集体备课、公益服务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依规进行量化扣分与通报批评。 第四章 教育教学实绩管理 (一)小学学段 1.考试学科:以期中质量调研、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数据为基础,核算教学基础分值、位次提升分值,综合评定教师个人教学实绩,兼任多学科教师成绩按全部学科均分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满分上限60分。 2.考察学科:从常规性教学评价、终结性教学效果、专业专项工作成效三大维度综合评定,占比2:5:3;聚焦课堂常规、学生素养发展、社团活动、特色赛事、艺术体育科技专项工作落地成效进行全面考核。 (二)初中学段 1.以片区联考、校内统一学业质量检测数据为核心,以片区内全体学生为参照,按照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加权核算基础教学成绩。 2.规范中途接班教师成绩核算规则,实行成绩进退对比增幅机制,公平科学评价接班教师教学提升成效。 3.艺术、体育、信息科技等学科,以专项素养抽测、专项赛事成果、日常教学落地质量开展综合量化评价。 第五章 工作量与岗位管理 1.教师基础课时工作量以学校正式排课任课安排为准,正课、自习、延时、早读、课后服务等均按学校统一标准折算课时工作量。 2.管理工作量认定:班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功能室管理员、各类专项岗位管理人员,按岗位层级核定对应管理课时补贴。 3.附加工作量认定:承担临时工作、加班任务、专项攻坚、特色活动组织等额外工作,按实际时长、工作难度折算计入附加工作量分值。 4.产假、病假、事假等特殊岗位情况,按照学校统一考勤及工作量核算标准依规折算计分。 第六章 加分与专项激励管理 1.荣誉表彰加分: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师德类、个人先进类荣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层级梯度加分,同类荣誉仅取最高分值,不重复累计。 2.业务能力竞赛加分:教师优质课、教学能手、名师名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专业称号与赛事获奖,按层级梯度加分。 3.教学成果加分:教学质量评优、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课程开发、教具创新等教研成果,依规予以对应加分。 4.指导学生加分:指导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文体艺术、科技创新、综合实践等赛事获奖,按赛事层级与获奖等次为指导教师计分。 5.班级管理加分:依据班主任班级综合量化排名,按比例梯度给予专项加分。 6.附加分仅对学年综合量化排名前80%的教师生效,排名未达标者该项不计分;同一事项、同一荣誉不重复叠加计分。 第七章 考核结果运用与监督申诉 1.教师年度综合量化考核总成绩=德+能+勤+绩+工作量+附加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评优、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外出培训、骨干教师选拔的核心依据。 2.考核全程公开透明,各项数据及时公示,保障全体教师知情权与监督权。 3.教师对考核过程、量化得分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学校依规核查并反馈最终结果。 4.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严格参照《临沂涑河实验学校教师综合量化评价方案》补充执行。 第八章 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临沂涑河实验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修订。 2.学校将根据上级教育政策调整与办学发展实际,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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