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红旗小学公开课认定制度 | ||||||||||||||||||||||||
| 2026-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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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红旗小学公开课认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临沂红旗小学公开课的组织与管理,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与课堂教学质量,现对公开课的认定标准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教学活动,方可被认定为校级公开课: 1.计划性:该公开课须列入学校学期教学研究工作计划,并有学校或教务处、政务处发布的正式活动通知。 2.公开性:课堂教学过程须向校内教师开放,实际参与听课的校内教师人数不少于20人(不含授课教师本人及课堂学生)。 3.规范性:授课教师须在活动前后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PPT)及课后教学反思等过程性材料至指定部门备案。 二、主要认定形式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属于以下形式之一的公开课,予以认定: 示范观摩类: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各级骨干教师(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示范课、观摩课。 竞赛评比类: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课例。 三、 补充说明 本认定说明适用于校内各类评优、评先及业务考核中对于公开课经历的审核。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公开课,有意开展公开课的教师,可在学期初到教务处或政务处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统一安排公开课。 2.公开课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材料归档要求,以每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及具体活动通知为准。 3.本说明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6年1月份开始执行。 临沂红旗小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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