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古城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 ||||||||||||||||||||||||
| 2026-04-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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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以及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 责任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对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章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课前准备: 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检查教学设备、门窗、电路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课堂秩序: 教师是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防止学生追逐打闹、攀爬门窗等危险行为。 教学安全: 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于需要使用教具的活动,教师应进行安全指导。 应急处理: 课堂上发生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任课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医务室和相关领导。 考勤管理: 任课教师应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第三章 体育课安全管理 课前检查: 体育教师应在课前检查运动场地、器材是否完好,清除场地障碍物。 健康问询: 上课前应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安排见习或进行适当的轻度活动。 准备活动: 必须带领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 规范教学: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教学,对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如单杠、跳马等)要做好保护措施。 纪律要求: 严禁学生在体育课上擅自离开活动区域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危险活动。 第四章 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 实验、实践、实习前,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 安全检查: 检查实验设备、仪器、药品、工具等是否安全有效。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过程监督: 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场监督指导,严禁学生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 防护措施: 学生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护目镜等)。 废弃物处理: 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废液等必须按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应急预案: 制定针对火灾、爆炸、中毒、割伤等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急救物品。 第五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证照: 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原料采购: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加工制作: 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 餐具消毒: 餐具、饮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并做好记录。 环境卫生: 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第六章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员管理: 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身心健康,无不良驾驶记录,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随车照管: 每辆校车必须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清点人数、维持车内秩序、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行驶安全: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按规定线路行驶。 乘车教育: 定期对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乘车知识教育。 第七章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排查: 总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等所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墙体、屋顶、楼梯、栏杆等。 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组织维修或加固,形成闭环管理。 施工管理: 校内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师生安全造成影响。 档案管理: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记录设计、施工、验收、检查、维修等全过程资料。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设施维护: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完好有效。 通道畅通: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或锁闭。 用火用电: 严格管理校内用火、用电、用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宣传教育: 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九章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门禁管理: 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用电安全: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规电器。 防火防盗: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个人财物。 卫生与秩序: 保持宿舍内务整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查寝制度: 宿管员和值班教师应坚持夜间巡查和查寝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章 附则 本制度汇编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学校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临沂古城小学 20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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