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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西郊实验学校民主理财制度
2026-04-27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xjsyxx/2026-0002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6-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民主理财制度
索引号: lsqlyxjsyxx/2026-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4-27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工会具体组织,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并形成民主理财工作纪要。

2.民主理财小组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汇报,并对学校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3.学校重大开支必须严格程序,征求民主理财小组意见,民主理财小组不同意的开支应立即暂停或取消。

4.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初对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及所有往来账目进行定期核查,账目核查本着求实、公正的原则,重点核查工程项目是否合规、收支票据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

5.民主理财小组在审核账目的过程中,如有质疑,应请财务人员解释,解释不清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防止资金流失。

6.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自觉学习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专业知识,努力做到对财务账目看得懂、说得清。

7.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应在一学期或学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报告财务工作,并回答教职工代表提出的质疑。

8.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要自觉接受校工会、校督导室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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